保險Yes!保險公司介紹保險論壇投保進度查詢聯絡我們
保險Yes!保險公司介紹保險論壇投保進度查詢聯絡我們
意外險免費投保專線:02-2716-6767
個人投保 公司團體 特殊族群  
5-10人(團保)10~30人(團保)30人以上(團保)
公司團體5人以上-團體意外險
箭頭 富邦產物保險
團體傷害保險
箭頭 新安東京海上保險
新璀璨人生(團體)意外險
公司團體10人以上-團體意外險
箭頭 台壽保產物保險
龍安心(團體)意外險
箭頭 新光產物保險
新光保倍七(團體)意外險
箭頭 華南產物保險
新菁英超值(團體)意外險
公司團體30人以上-團體意外險
箭頭 泰安產物保險
泰如意(團體)-基本型
箭頭 泰安產物保險
泰如意(團體)-加值型
箭頭 泰安產物保險
泰如意(團體)-超值型

 

您目前位置於:首頁公司團體保險台壽保產物保險/龍安心(團體)意外險
dm

台壽保產物-龍安心(團體)意外險

商品特色
  • 「執行職務特定期間」意外身故/殘廢保障加倍
  •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特定意外身故/殘廢保額擁有三倍保障
    被保險人以乘客身分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發生意外保障三倍。
  • 完善的意外醫療保障同時給付「住院日額」與「實支實付」
    發生醫療費用時,可同時申請住院日額與實支實付。
保障內容 方案A 方案B 方案C
主約 一般意外身故 100 萬元 200 萬元 300 萬元
附加 執行職務特定期間增額給付 100 萬元 200 萬元 300 萬元
大眾運輸工具特定事故增額給付 200 萬元 400 萬元 600 萬元
意外
殘廢
一般意外殘廢 5 萬~100 萬 10 萬~200 萬 15 萬~300 萬
執行職務特定期間殘廢 10 萬~200 萬 20 萬~400 萬 30 萬~600 萬
大眾運輸工具特定事故殘廢
意外
醫療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限額) 最高 2 萬元 最高 2 萬元 最高 3 萬元
日額給付 一般病房 (最高90日) 1,000元/日 1,000元/日 2,000元/日
加護病房 (最高14日) 2,000元/日 2,000元/日 4,000元/日
燒灼傷病房 (最高14天)
骨折未住院 最高3萬元 最高三3萬元 最高6萬元
年繳保費 (第1類) 1,300元 2,100元 3,100元
年繳保費 (第5類) 3,600元 6,600元 不承保
註: 若發生附加條款所約定之特定意外傷害事故時,本公司除依主保險契約給付保險金外,另行依照附加條款之約定給付特定事故保險金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詳細內容以官方DM為主。
※本網頁商品台壽保產物保險(股)公司提供,敦煌保險經紀人(股)公司提供商品諮詢及投保服務。
投保規則
  • 每位被保險人僅限投保乙次。
    ※如被保險人已投保本公司其他傷害險專案者,本公司仍保留承保與否之權利。
  • 投保年齡:需年滿 15 足歲至 70 足歲具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者,或在台外國人士及外籍新娘(指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者)且合法居住本國達一年以上者(15 足歲至 70 足歲),續保
    可至 75 足歲。外籍人士投保時須檢附護照影本或在台工作證明或居留證
  • 投保身分:本保險專案之被保險人限具勞保身分。
  • 職業類別:限台壽保產物保險公司職業類別表一至六類(五、六類限投保方案 A、B,本公司仍保留承保與否之權利)。
  • 被保險人投保時必須人在國內,一年內停留中華民國境內超過 6 個月以上者。
  • 本專案殘廢保險金及傷害醫療保險金之受益人限被保險人本人。
  • 本保險專案保險期間以一年為限。要保人在保險期間未屆滿前即繳交續保保費時,續保件仍須經本公司核保通過後接續本保險契約生效日屆滿後生效。
  •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壽保產物保險公司保單條款規定辦理,台壽保產物保險公司保留承保與否及調整保險費之權利。
注意事項
  • 本保險專案不保職業及工作性質:
    泥水匠、浪板安裝工人、板模工、石棉瓦工人、油漆工(室外)、職業運動團隊成員、非法外籍受僱人、船員、潛水人員及機員、海上作業人員、情治警消保全人員、碼頭工人及領
    班、高樓外部清潔工、鷹架架設工人、鋼鐵廠工人、焊接工、銑床、車床工、沖床工、剪床工、鐵床工、高樓工作人員、電力設施作業人員、武打特技人員、起重機操作人員、建
    築工程車駕駛及操作人員、營業用大貨車司機、隨車捆工、救難人員、隧道工作人員、高速公路工作人員、礦石採集人員、坑道作業人員、爆破人員、硫、鹽、硝酸工人、炸藥業、瓦斯業從業人員、戰地記者、馴獸師、高壓電工作人員、核電廠工作人員、建築營造道路工程人員、拖車、遊覽車、連結車、貨櫃車、混凝土車、砂石車曳引車駕駛、吊車操作人員工程、廣告或有線電視架設人員、鋼鐵金屬製造業人員等等,及上述未列出之 4-6 類職業類別若有影響危險評估者依個案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壽保產物保險公司核保準則為準
【要/被保險人 投保須知】

玆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之規定,敬告 要保人、被保險人(下稱 貴客戶)於投保前須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一、 貴客戶對本保險契約之權利行使、變更、解除及終止:
 
(一) 權利行使
被保險人發生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事故時,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五日內通知台壽保產物保險(股)公司,並依保險法相關法令與投保商品契約條款之約定與程序通知,向台壽保產物保險(股)公司申請理賠。
(二) 契約變更
  1. 本保險契約之任何變更,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且經台壽保產物保險(股)公司簽批者不生效力。
  2. 保險契約條款有停效約定者,契約停效期間台壽保產物保險(股)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三) 契約解除及終止:
  1. 貴客戶於訂立本保險契約時,對於所填寫之要保書及相關詢問,應誠實告知。如保險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違背保險法64條告知義務時,他方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
  2. 保險契約得經要保人通知而終止之,自終止之書面送達保險人之翌日起,保險契約失其效力。
二、 台壽保產物保險(股)公司對於保險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及責任:
台壽保產物保險(股)公司依據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各項保險費率收取保險費,在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時,依相關法令、契約條款之約定及承保之責任,向請求權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負賠償之義務。
三、 貴客戶應負擔之費用及違約金:
貴客戶除繳交保險費外,無需繳交其他費用及違約金。
四、 本保險商品悉依保險法令相關規定辦理,並受有「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五、 本保險商品所生紛爭之處理方式及申訴之管道:
台壽保產物保險(股)公司客戶服務專線0800-075-777

 

線上表單
公司團保請參考富邦產物-團體傷害保險
或請來電(02)27166767由專員為您服務
   
推薦族群10人以上公司團體;1~6類從業人員
核備文號
97.11.02 (97)台壽保產險商品字第 0001 號函備查
檔案下載下載DM│下載要保書│索取要保書問與答
台壽保產物
龍安心意外險
15~70歲
1~6類
1,300元~6,600元
 
職業等級表
下載DM
下載要保書
問與答
索取要保書
投保流程
yes 保險入口網 投保專線:02-2716-6767 (代表號 共8線)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AM9:00~PM5:00 *公告查詢*
國泰產物 新光產物 華南產物 旺旺友聯 富邦產物 明台產物 台壽保產物 新安東京海上 泰安產物 保險論壇
敦煌保險經紀人 敦煌保險經紀人(股)公司 意外險總覽意外險部落意外險比較意外險下載意外險諮詢
保母